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品学兼优、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新型医学人才,护理学院于2013年10月上旬,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分别开展了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推荐评选工作。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截止2013年11月25日,经过学生申请,学生代表、班干部、班主任的联合评选,后报学院审核,我院评选名单顺利出炉,并申报至学校学工部。
本次护理学院共评出国家奖学金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6人,国家助学金688人。此举将有效的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争先学先的热潮。